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际
发行在外总股本 1,943,851,8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实际发行在外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 83,376,743.00 股后的 1,943,851,868.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5 贵州金域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0*****858 安怀略
3 02*****386 安吉
4 08*****521 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分
配比例,即 116,631,112.08 元= 1,943,851,868 股×0.06 元/股。因
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57532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57532 元/股=116,631,112.08 元÷2,027,228,611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7532 元/股。
七、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83 号科开 1 号苑
6 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船
咨询电话:0851-88660261
传真电话:0851-88660280
九、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