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8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2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 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1,481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929人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76家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晓明,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3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洪琳,201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胡彬,2009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无增减。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文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