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3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孔令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洁卿先生、陈船女士、卢亚芳女士、肖娅筠女士、杨培先生、高文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肖娅筠女士为财务总监。
4、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陈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审核,聘任何群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6、经董事会提名,聘任林翰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二、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人员的任期三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2、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3、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显示,上述人员不存在失信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陈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公
司已按照有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陈船女士的相关资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查结果为无异议。
6、何群女士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章制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林翰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证券、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8、独立董事就聘任上述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陈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51-88660261
传真号码:0851-88660280
电子邮箱:cc@xinbang.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 1 号苑 15 楼
邮编号码:550018
2)证券事务代表林翰林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0851-88660261
传真号码: 0851-88660280
电子邮箱:lhl@xinbang.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 1 号苑 6 楼
邮编号码:550018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