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 信邦 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公司股东琪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海东清”)、HEALTHY ANGEL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HealthyAngel”)计划自2019年10月12日披露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20 年 2 月 3日,公司收到股东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
清、Healthy Angel 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
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 2020 年 2月 3 日,上述减
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Healthy Angel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009,500 股,具体实施 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时间 交易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琪康 2019年11月11日 集中竞价交易 5.69 8,900 0.0005
国际 小计 8,900 0.0005
2019 年 11 月 5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92 60,000 0.0036
2019 年 11 月 6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97 1,062,000 0.0637
2019 年 11 月 7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90 166,000 0.0100
Healthy 2019 年 11 月 8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89 325,000 0.0195
Angel 2019年11月11日 集中竞价交易 5.66 167,000 0.0100
2019年11月15日 集中竞价交易 5.76 624,000 0.0374
2019年11月18日 集中竞价交易 5.65 596,000 0.0358
小计 3,000,600 0.1800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 3,009,500 0.1805
注:本公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2 月 3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687,835 3.3401 55,678,935 3.3396
琪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国际 55,687,835 3.3401 55,678,935 3.33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9,600,000 0.5758 -- --
嘉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海东清 9,600,000 0.57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7,537,548 1.0519 14,536,948 0.8719
Healthy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Angel 17,537,548 1.0519 14,536,948 0.87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 82,825,383 4.9768 70,215,883 4.2115
注:嘉兴海东清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 9,600,000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 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 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 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6、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Healthy Angel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