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9-091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 信邦 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公司股东UCPHARM COMPANY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琪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海东清”)、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马晟先生等股东计划自2019年4月12日披露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收到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
清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决定提前终止其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
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琪康国际及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20,563,058 股,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2019 年 7 月 12 日 集中竞价交易 6.10 2,000,500 0.1200
2019 年 7 月 24 日 集中竞价交易 6.07 140,000 0.0084
2019 年 7 月 25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91 1,000,000 0.0600
2019 年 7 月 26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80 1,350,100 0.0810
琪康国际
2019 年 9 月 16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95 290,000 0.0174
2019 年 9 月 17 日 集中竞价交易 6.00 266,500 0.0160
2019 年 9 月 19 日 集中竞价交易 6.22 3,335,000 0.2000
小计 8,382,100 0.5028
2019 年 6 月 5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13 2,129,800 0.1277
2019 年 6 月 6 日 集中竞价交易 4.99 6,232,773 0.3738
嘉兴 2019 年 6 月 10 日 集中竞价交易 4.87 1,268,385 0.0761
海东清 2019 年 6 月 11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12 490,000 0.0294
2019 年 7 月 5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99 2,060,000 0.1236
小计 12,180,958 0.7306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 20,563,058 1.2334
注:本公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4,069,935 3.8429 55,687,835 3.3401
琪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069,935 3.8429 55,687,835 3.3401
国际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9,520,958 2.3705 9,600,000 0.5758
嘉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520,958 2.3705 9,600,000 0.5758
海东清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嘉兴海东清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
17,740,000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
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的非公
开发行。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
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短线交易相关
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 备查文件
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海东清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