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4)、2019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6月6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1,054,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97元/股,最低成交价4.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4,969,541.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发生日(2019年3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25,759,978股)的25%。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也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要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