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8-114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本公司股份20,000,0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0%)的股东马晟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马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马晟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董事马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9股,高管锁定股为15,000,026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所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3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拟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马晟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马晟先生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于2017年9月22日实施完毕,其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马晟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马晟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马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马晟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