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8-0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誉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7年12月4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
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6)。
公司于近日接到誉衡集团通知,誉衡集团通过其持有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之信托计划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人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占公司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名称 (股) (元) 总股比例
誉衡 2017年12月
竞价交易 15,107,587 8.66 0.89%
集团 12日
誉衡 2017年12月
竞价交易 4,950,100 8.38 0.29%
集团 29日
合计 20,057,687 1.18%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誉衡集团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全资子公司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58,764,34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1.04%;本次增持后,誉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57,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控股股东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79,02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法律法规,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截止本公告日,誉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增持公司股票20,057,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誉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推进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