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2-031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6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公司董事长胡梅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梅晓先生、王献雨先生、马志强先生、张尚彬先生、秦永明先生、赵伯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马东立先生、常明先生、李永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员简历附后。上述董事候选人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董事会对以上候选人按名单进行了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 9 票同意。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选举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开表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梅晓先生,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所办公室主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航天益森风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航天特种设备检测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航天易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长、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提案日,胡梅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0016%,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献雨先生,男,197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博士研究
生学历,研究员。曾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副处级秘书、办公厅副主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组秘书、办公厅副主任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纪委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提案日,王献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志强先生,男,1976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科技部副部长、质量安全部部长、科技部部长、研究发展部部长,创新与应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截止提案日,马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尚彬先生,男,1978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三所科技处处长、三所副所长兼科技处处长。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战略财金部副部长、产业发展部部长,北京航天易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提案日,张尚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秦永明先生,男,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第二研究所第二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常务副所长、所长。现任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空气动力学会低跨超声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学术技术带头人。
截止提案日,秦永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40%,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伯培先生,男,1962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内薄膜制造资深专家。曾任中达集团软塑料新材料公司总经理,亚包公司总经理,江苏中达新材料公司副总裁,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提案日,赵伯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0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东立先生,男,1966 年 12 月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
导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设计研究所助教、讲师、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无人机所副总设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止提案日,马东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马东立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常明先生,男,1972 年 7 月出生,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
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60)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止提案日,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常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永兰女士,女,1979 年 4 月出生,法学学士。曾任北京市力
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中国民商法律咨询网首席咨询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律师,佳兆业健康集团(00876.HK)独立董事。
截止提案日,李永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