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1-044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沙市人民政府签署
《彩虹无人机通用航空产业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彩虹无人机通用航空产业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仅作为推进合作的框架性约定,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的合作内容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截止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4、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彩虹”或“公司”)与长沙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长沙市政府”)于近日签署了《彩虹无人
机通用航空产业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旨在合作推动在长沙市建设彩虹无人机通用航空产业化基地,共谋无人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和标的,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长沙市人民政府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长沙市人民政府
乙方: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
无人机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产业,是先进制造业的代表,也是湖南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重点发力点,作为全国第一个全域低空开放的试点省份,湖南省具有军民协同、灵活转换的空域使用机制。长沙市凭借良好的区位优势、空域优势和机场条件,与公司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深度契合,双方通过深化对接合作,推动彩虹无人机通用航空产业化项目落地,支持湖南省“三高四新”发展和“长株潭一体化”建设,实现互利共赢。
(二)合作主要内容
双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行以下合作:
1、乙方充分发挥其在无人机设计、研发及品牌方面的优势,在长沙市临空区依法依规建设彩虹无人机通用航空产业科技创新和经营发展主体。
2、共同筹划建设彩虹无人机通用航空产业化基地,开展无人机用户培训、售后服务等,形成对彩虹无人机全球业务的服务保障能力。
3、开展通航无人机及载荷装备的研发及生产、服务工作,开拓国内外市场,构建通用航空无人机和机载产品型谱体系;整合湖南省通航产业相关技术及生产资源,带动临空区通航产业聚集,打通无人机通航业务产业链,提升湖南省无人机配套保障能力,形成发展新生态。
4、甲方负责保障彩虹无人机通用航空产业化基地项目的用地需求、空域和地勤保障条件,满足彩虹系列无人机应用需求。
5、面向湖南全省推广无人机应用解决方案,双方共同开发通航无人机应用场景,全方位服务湖南省经济建设,努力实现彩虹无人机对湖南省中大型无人机公务应用市场推广。
6、联合湖南省内智力资源,积极推进在新概念飞行器、人工智能、集群技术等重点方向的产学研合作,推动设立智能无人系统创新中心;以需求牵引开展联合技术创新,并对具备成果转化条件的技术提供转化平台和市场推广,实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孵化;共同引入产业孵化基金,支持成果转化项目在湖南落地。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在无人机通用航空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在无人机通用航空产业上的深度发展。本次
合作有利于推进公司在无人机应用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后方可实施,本框架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变动情况如下: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邵奕兴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和 2021 年 6 月 23 日,
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 1,300,000 股和 460,000 股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9%。
3、未来三个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
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邵奕兴先生
的一致行动人邵雨田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名册 职务/股东性质 拟减持期间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 已减持
量(股) 数量(股)
持股 5%以上股东邵 集中竞价
邵雨田 奕兴先生的一致行 2021.7.16-2022.1.14 交 易 3,760,200 0
动人
备注:上述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彩虹无人机通用航空产业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