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1-024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
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
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11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9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
额 2.58 亿元;2019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727.84 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649.22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志,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杰,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205 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
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 2020
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