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证券代码:002389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 别 提 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2、3号》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洋科技”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97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9836.96万股的1.95%,其中首次授予
权益872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9836.96万股的1.75%,预留98万份,约占本
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10%,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0%,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79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
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9836.96万股的
1.36%。其中首次授予610.4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9836.96万股的1.22%;
预留68.6万份,约占本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0%,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7%,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4%。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
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91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9836.96万股的0.58%,其中首次授予261.6万股,占目前公
司股本总额49836.96万股的0.52%;预留29.4万股,约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10%,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3%,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6%。
4、本计划中预留权益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公司在指定网站
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
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在完成其他法定程
序后进行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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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
经营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计43人。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79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为3.4元。
上述价格系调整后的价格,股票期权调整前的行权价格依据下述两个价格的
较高者确定: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南洋科技股票收盘价;(2)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南洋科技股票平均收盘价。
限制性股票调整前的授予价格依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确定。
7、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
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8、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
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
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9、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
期间,若南洋科技增发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股票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均不做调整。
10、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
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
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五年。
11、本计划授予的权益中,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相同,
且个人绩效考核要求也相同。若公司层面行权/解锁期考核结果不达标,则公司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注销或回购激励对象获授的当期可行权/解锁的权益。
1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3、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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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无异议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5、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6、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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