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38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码
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38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 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亚制程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亚制程 2020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亚制程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亚制程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亚制程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1 年 4 月 12 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287)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0,416.6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5.76 元/股,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61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88,829,616.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金额 588,999,616.00 元,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存入
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宁波银行深圳布吉支行营业部
(账号:73150122000017407)人民币488,999,616.00 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
圳福田支行(账号:79290078801900000001)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并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27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2、 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
金 596,018,775.31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
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7 年 7 月,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深圳
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与非公开发行保荐券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4,166,60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5.7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9,61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17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588,829,616.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
金额 588,999,616.00 元,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存入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79290078801900000001)人民
币 100,000,000.00 元。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3150122000017407)人民币
488,999,616.00元。
截止 2020 年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年初余额 截止日 备注
余额
深圳市新亚 上海浦东发展银
电子制程股 行股份有限公司 79290078801900000001 100,000,000.00 25,889,857.31 - 活期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 兴业银行股份有
电子制程股 限公司深圳分行 337010100101005586 - 13,767.78 - 活期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 宁波银行股份有
电子制程股 限公司深圳分行 73150122000017407 488,999,616.00 110,779.94 - 活期
份有限公司
合计 588,999,616.00 26,014,405.03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04.7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所有募投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毕,专户中的余额(募集
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均无超募资金之情形。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