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公司 2020 年 1-6 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916,878.42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24,663,933.69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5,601,071.91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0年半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15,601,071.91 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现金分红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503,766,6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
1,742,500 股后的 502,024,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50,202,4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对该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请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投资回报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投资规划的前提下,提出的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