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5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3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6,528 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员工提
出任何异议的情况。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完
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3,229.39 万份,激励对象为 331 名,行权价格为9.49 元/股,期权简称:维信 JLC2,期权代码:037178。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487.51 万股,激励对象为 151 名,首次授予价格为 4.75 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市。
7、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授予 2021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7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638,800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10、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07.00 万股,激励对象为 11 名,预留授予价格为 3.03 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上市。
11、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完成
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200.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19 名,行权价格为 6.05
元/股,期权简称:维信 JLC3,期权代码:037253。
12、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
办理完成。
13、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14、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止。自 2022 年 11 月 8 日起,符合行权条件的 262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
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15、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3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5.3796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11 月 17 日。
16、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55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5,003,654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18、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9、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
办理完成。
20、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1、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8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262,666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22、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止,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符合行权
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