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03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特定发行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98,203,58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70 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第 6 代有源矩阵有
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 110 亿元,投入第 6 代有源矩阵
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 8 亿元,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 32 亿元。
截至 2018 年 2 月 7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898,203,588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919.6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8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919,999,919.60元,
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廊坊银
行新华路支行账号为 601107020000001183 的人民币账户 3,000,000,000.00 元、开立在中信银行廊坊分行 8111801013000482053 的人民币账户 3,209,999,959.80 元、开立在渤海银行杭州分行 2004043786000152 的人民币账户 3,209,999,959.80 元、开立在光大银行昆山支行37080188000363970的人民币账户5,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律师费人民币 2,994,355.00 元(含税)、审计验资费人民币200,000.00 元(含税)、登记费人民币 539,820.00 元(含税)、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1,120,000.00 元(含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15,145,744.6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2018]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4 号”验资报告。
1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更名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过了《管理制度》,并于 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对其进行了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昆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
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次。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累计
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
金净额的 5%(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及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
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 存储 备注
余额 方式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601107020000001183 3,000,000,000.00 --- 活期 已注销
华路支行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601107020000001185 --- --- 活期 已注销
华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 8111801013000482053 3,209,999,959.80 --- 活期 于 2022 年 9
坊分行 月 8 日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 8111801011700483139 --- --- 活期 于 2022 年 9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 存储 备注
余额 方式
坊分行 月 16 日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 8111801011900483596 --- --- 活期 于 2022 年 10
坊分行 月 24 日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8112001011400395699 --- --- 活期 于 2022 年 10
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月 17 日销户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2004043786000152 3,209,999,959.80 --- 活期 ---
州分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2003748824000192 --- --- 活期 ---
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7080188000363970 5,500,000,000.00 --- 活期 于 2022 年 10
司昆山支行 月 26 日销户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32201560001735380000 --- --- 活期 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销户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32201560001767690000 --- --- 活期 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532401040045806 --- --- 活期 于 2022 年 9
司昆山城东支行 月 23 日销户
合 计 --- 14,919,999,919.60 --- --- ---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先期投入的自筹资
金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黑牛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18]001528 号)、《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318 号)验证。
2018 年 3 月 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8 年 2 月 28 日为时点,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409,616.90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第 6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2018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以 2018 年 3 月 29 日为时点,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206,278.00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第 5.5 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
件(AMOLED)扩产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先期投入项目 先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先 置换时间 所履行的决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