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1-001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1月8日上午9:30在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林秀浩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公告》(编号:2011-002);公司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马永娟女士担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善机构设置,充实审计力量。依照相关规范和制度的要求及公司情况,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决定聘请马永娟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马永娟女士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马永娟女士简历附后。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0日
附:马永娟简历
马永娟,女,1964年9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会计中级职称。
1983年7月至1988年8月于汕头市食品公司任出纳;
1988年9月至1994年3月于汕头市金园区财务公司任会计;
1994年4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汕头市金正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11月至今就职于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马永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