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304,534,236 股新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 286,532,95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8 元,募集资金合计 1,999,999,997.98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14,106,000.09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985,893,997.89 元,已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存入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592592490013000079906 账户内。其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1,005,819.16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888,178.7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CDAA5B0028”《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92,254,243.72
2.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3.加:利息收入 7,181,557.82
其他转入[注 1] 102,970,088.33
4.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
募投项目直接支出 36,654,684.75
承付已到期募投项目支出银行承兑汇票 242,927,926.19
偿还银行贷款 -
项目 金额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0,000,000.00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33,886.94
其他转出[注 2] 819,01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681,970,293.66
注 1:其他转入:1)2024 年 5 月转让 2023 年 9 月购入的中国农业银行大额可转让
存单,收到存单持有期间本息共计 102,175,000.00 元;2)2024 年 6 月解除存单收回本
息共计 795,088.33 元。
注 2:其他转出包括:1)原路退回其他子公司误转入资金 23,700.00 元;2)转出开
户存入 310.00 元;3)2024 年 5 月开立存单存入 795,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该办法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翠屏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针对不同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与东方投行分别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宜宾天原科创设计有限公司与东方投行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
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账户余额 备
注
宜宾天原集团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59259249001 募集资金 3,153,681.04
股份有限公司 宾分行 3000079906 专户
宜宾天原锂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59259249001 募集资金 215,775,116.20
新材有限公司 宾分行 3000079830 专户
宜宾天原锂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募集资金
59289999970 保证金专 12,293,274.22
新材有限公司 宾分行 3000001543 户
宜宾天原锂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951006031 募集资金
新材有限公司 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支行 000040715 保证金专 53,632,423.95
户
宜宾天原锂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951006010 募集资金 284,248,280.12
新材有限公司 限公司宜宾市临港支行 014828968 专户
宜宾天原科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24941010 募集资金 112,867,518.13
设计有限公司 司宜宾分行 40017898 专户
宜宾天原集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24941010 募集资金 已
股份有限公司 司宜宾分行 40017880 专户 0.00 销
户
宜宾天原集团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11672000 募集资金 已
股份有限公司 都分行 0002082 专户 0.00 销
户
宜宾天原集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951003010 募集资金 已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宜宾市临港支行 014919091 专户 0.00 销
户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账户余额 备
注
合计 —— —— —— —
681,970,293.66 —
三、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详见《天原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4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详见《天原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农
业银行可转让存单金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