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86,532,951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6.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7.9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111,819.2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888,178.73 元,上述募集
资金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到账。按照《天原股份关于 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用于以下项目——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较于《天原股份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 修订 稿 )》 中约 定 的投 资 项 目募 集资 金 拟投 入金 额少
15,111,821.27 元,为保证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和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拟减少偿还银行贷款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额
1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 164,726.87 128,000.00
项目
2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20,590.00 17,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63,500.00 53,488.82
合计 248,816.8 198,488.82
7
一、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本次“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总投资为
164,726.8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总计 122,358.3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总计 7,649.11 万元,此外,预备费 6,372.5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8,346.8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2023 年拟使 后续年度
资金金额 用 使用
1 工程费用 122,358.36 120,402.91 73,089.36 47,313.55
1.1 建筑工程费 26,959.60 26,959.60 18,209.36 8,750.24
1.2 设备购置费 72,292.00 72,292.00 45,314.00 26,978.00
1.3 安装工程费 23,106.76 21,151.31 9,566.00 11,585.31
2 工程建设其 7,649.11 7,597.09 6,175.68 1,421.41
他费
2.1 建设用地费 2,557.28 2,557.28 2,557.28
2.2 其他费用 5,091.83 5,039.81 3,618.40 1,421.41
3 预备费 6,372.51 -
4 铺底流动资 28,346.89 -
金
5 项目总投资 164,726.87 128,000.00 79,265.04 48,734.96
注:1、2023 年拟使用金额含前期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置换金额。
2、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在本项目不同明细费用之间进行调
整。
二、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20,590.00 万元,其中
工程费用投资 17,050.00 万元,其他费用为 2,941.00 万元,预备费599.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投 拟投入募集 2023 年拟使 后续年度使
资 资金金额 用 用
1 工程费用 17,050.00 17,000.00 7,950.00 9,050.00
1.1 形貌结构分析平台 5,339.30 5,289.30 1,000.00 4,289.30
1.2 光谱、核磁及色谱分析平台 3,440.90 3,440.90 700 2,740.90
1.3 产品性能测试及综合分析 5916.80 5,916.80 4,200.00 1,716.80
平台
1.4 研发检测软件及硬件平台 860.00 860.00 750 110
1.5 场地租赁及改造 1,493.00 1,493.00 1,300.00 193
2 其他费用 2,941.00 0.00 - -
3 预备费 599.00 - - -
4 项目总投资 20,590.00 17,000.00 7,950.00 9,050.00
注: 1、2023 年拟使用金额含前期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置换金额。
2、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在本项目不同明细费用之间进行调整。
三、偿还银行贷款
除去用于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建设资金 12.8
亿元、用于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资金 1.7 亿元,剩余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534,888,178.73 元,全部用于偿还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银行
贷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金融机构 贷款合同 放款日期 合同到期日 拟使用募集
金额 资金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 20,000.00 2022/3/24 2023/3/24 18,500.00
分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18/3/1 2026/1/7 15,900.00
江安县支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18/5/16 2025/4/15 4,088.82
江安县支行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15,000.00 2022/7/11 2023/7/10 15,000.00
合计 65,000.00 53,488.82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