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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86 深市 天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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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天原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 天原 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2020 年 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 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3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5 日


  6、主持人:董事长罗云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292,966,14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17,373,75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83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75,592,39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9.68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9,883,25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0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9,095,61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0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787,64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0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疫
程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92,33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0 % ; 反 对 626,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292,33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0 % ; 反 对 626,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 292,33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0 % ; 反 对 626,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92,33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0 % ; 反 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8%;弃权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56,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1%;反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32%;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292,33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0 % ; 反 对 626,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56,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1%;反对 626,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1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292,33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0 % ; 反 对 626,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56,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81%;反对 626,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1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92,342,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2 % ; 反 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292,342,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2 % ; 反 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59,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368%;反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3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

  同意 292,342,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2 % ; 反 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59,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68%;反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3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在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情况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160,495,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1 % ; 反 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59,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68%;反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3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 292,33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0 % ; 反 对 626,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56,3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81%;反对 626,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1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92,342,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2 % ; 反 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59,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68%;反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3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在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160,495,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1 % ; 反 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59,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368%;反对 623,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3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92,33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0 % ; 反 对 626,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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