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5:00至2018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7日
6、主持人:董事长罗云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40,026,25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3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
代表股份165,221,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9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4,804,754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11.13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69,629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17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69,629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17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韩红红、张一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在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122,358,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在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广州锂宝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宜宾国资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 122,358,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在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海丰和泰为宜宾国资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 122,358,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8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40,02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