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因经营安排拟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天原集团4631.7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9%。
2、拟减持的原因:经营安排。
3、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358万股,
占公司股份5%。
4、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减持股份计划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
6、价格区间:参照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的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