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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86 深市 天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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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集团: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9-28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
    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0 年9 月27 日上午(星期一)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 年9 月26 日-2010 年9 月27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
    9 月27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9 月26 日下
    午15:00 至2010 年9 月27 日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2、召开地点:四川宜宾本公司的子公司海丰和锐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召集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肖池权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6,246,9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17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288,578,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7,668,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
    公司8名董事、9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显、文泽雄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46,07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1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弃权6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
    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和电力增资及收购中天电力股权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346,05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448%;反对1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同0.0409%;弃权49,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16 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46,029,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372 %;反对1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78,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天原集团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