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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大北农: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3-06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 104 会议室(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翠湖南路南侧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 9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17,318,3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9835%。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14,796,3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507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96人,代表股份 102,522,0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5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2,522,0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5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1,073,543,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821%;反对
43,1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8649%;弃权 59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47,0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3019%;反对
43,183,3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1210%;弃权 59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71%。
  2、审议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073,543,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821%;反对
43,1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8649%;弃权 59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47,0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3019%;反对
43,183,3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1210%;弃权 59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71%。
  3、审议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1,073,544,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823%;反对
38,277,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58%;弃权 5,496,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48,5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3033%;反对
38,277,2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356%;弃权 5,49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11%。
  4、审议了《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1,073,541,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820%;反对
38,280,5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61%;弃权 5,49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45,2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3001%;反对
38,280,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388%;弃权 5,49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11%。
  5、审议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073,517,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798%;反对
38,301,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80%;弃权 5,4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22%。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20,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2763%;反对
38,301,7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595%;弃权 5,4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42%。
  6、审议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073,85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00%;反对
38,271,5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53%;弃权 5,19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4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057,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6050%;反对
38,271,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300%;弃权 5,19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650%。
  7、审议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1,026,001,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272%;反对
86,155,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109%;弃权 5,1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5,6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300%;反对
86,155,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360%;弃权 5,1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340%。
  8、审议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1,044,262,4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615%;反对
67,898,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769%;弃权 5,15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66,1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7413%;反对
67,898,1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2278%;弃权 5,15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309%。
  9、审议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1,073,897,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39%;反对
38,259,5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42%;弃权 5,1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101,5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6476%;反对
38,259,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183%;弃权 5,1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340%。
  10、审议了《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072,968,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307%;反对
38,853,5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774%;弃权 5,49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72,2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7412%;反对
38,853,5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8977%;弃权 5,49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11%。
  11、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 1,063,678,5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992%;
反对 48,478,8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89%;弃权5,161,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1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82,2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797%;反对
48,478,8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2862%;弃权 5,161,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340%。
  12、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1,063,755,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61%;反对
48,402,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20%;弃权 5,161,002 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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