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
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4 次、行政处罚 23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
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朝学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阳洋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3 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