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4-02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1年1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查。
2011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获得股权激励备案无异议函。
2012年1月11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北农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012年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权期权首次授予日为
2012年1月12日。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授予102名公司员工共计2,380万份股票期
权,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行权价格为36.71元。
由于刘勇、黄华栋、张书金、陈勇等4人离职以及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2012
年5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98
人,授予数量调整为45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8.21元。
2013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认为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
足,可行权总数量为1824万份,并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截至2013年5月27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98名激励对象中已行权数量为82.56
万份,剩余期权数量为4477.44万份。
由于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2013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调
整后行权价格为9.02元,期权数量为8950.2732万份,其中第一期剩余可行权数量为
3481.0882万份。
2014年1月11日,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全部
行权,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5469.1850万份。
由于原激励对象朱策亮离职,2014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调整后期权授
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97人,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变更为 5445.1974万份。
2014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认为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与公告人员一致,本次可行权总数量为2722.6008万份。
二、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方法
2014年5月13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2014年5月19日,公司发布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
股本1,638,836,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14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9.02元-0.1元=8.92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8.92元。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
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