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 苏州
2024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7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第一节 股东......9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事会......24
第一节 董事......24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33
第一节 监事......33
第二节 监事会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8
第一节 通知......39
第二节 公告......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二章 附则......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由苏州市东山钣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
设立;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注 册 号 为320500211668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2010 年 4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Dongshan PrecisionManufacturin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 288 号
邮政编码:21512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9,867,327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守法、永续经营,为社会创造财富;科学
管理、勇于创新,为客户提供领先的产品与优质的服务;勤勉实干、精心运作,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增长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精密钣金加工、五金件、烘漆、
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生产和销
售液晶显示器件、LED 照明产品、LED 背光源及 LED 显示屏、LED 驱动电源及
控制系统、LED 芯片封装及销售、LED 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销售新型触控显示屏电子元器件产品,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太阳能产品系统的生产、安装、销售;太阳能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租赁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消毒剂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名称、持股数额及比例如下:
发起人股东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额 持股比例 认购方式
(股) (%)
1 袁永刚 43,570,000 36.31 净资产折股
2 袁永峰 43,570,000 36.31 净资产折股
3 袁富根 15,260,000 12.71 净资产折股
4 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8,100,000 6.75 净资产折股
5 上海恒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2.50 净资产折股
6 张跃春 1,050,000 0.88 净资产折股
7 王祥娣 1,000,000 0.83 净资产折股
8 赵林 800,000 0.66 净资产折股
9 王槐 800,000 0.66 净资产折股
10 王晓峰 500,000 0.42 净资产折股
11 高洁 400,000 0.34 净资产折股
12 李玎 300,000 0.25 净资产折股
13 胡清 180,000 0.15 净资产折股
14 钱祥华 180,000 0.15 净资产折股
15 周桂华 150,000 0.13 净资产折股
16 陈宝华 140,000 0.12 净资产折股
17 王迎春 100,000 0.08 净资产折股
18 刑晓娟 900,000 0.75 净资产折股
合计 120,000,000 100
2007 年 11 月 29 日,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原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股情况出具天健华证 中洲验2007GF020031 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认购的股款全部到位。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09,867,327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公司首
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 4000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
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