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964,525,269.65 元,母公司净利润 495,190,346.34 元。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49,519,034.63 元,加上母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24,498,076.85 元 , 减 去 已 向 股 东 分 配 的 现金股利
187,315,150.99 元,母公司 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2,854,237.57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701,276,209 股(不含库存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25,319,052.25 元,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709,867,327 股,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8,591,118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 配权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64,525,269.65 元,
拟派发现金股利 425,319,052.2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的原因
公司自上市后,积极围绕消费电子等新兴产业布局,目前已形成电子电路、精密组件、触控显示模组、LED 显示器件等主要业务,重点服务于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头部客户。为保持公司在产品和技术方面的竞争力,适应日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持续投入研发资金和资本性开支,大力布局国内外生产基地的建设,以匹配客户对于创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需求,进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稳步扩张的重要发展时期,结合公司战略及实施计划,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满足用于产能建设、技术研发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年)》的规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2023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帮助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高公司整体价值,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依次为 13.46%,15.33%和 11.38%,处于较好的股东回报水平。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
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贯彻聚焦“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双轮驱动战略,深化业务布局,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