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3-07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
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一、公司章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
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 意见。
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 低于 10%。
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 六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
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
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人数时,或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本章
职务。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在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会时生效。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
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含会计专业 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含会计专业
人士一名)。 人士一名)。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会的运作。 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或者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 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
持董事会会议。 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
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 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
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在公司实现盈利符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在公司实现盈利符
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 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 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 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 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 过。
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 润为正数,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润为正数,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 订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订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 配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配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公司因前述第三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
平台。 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
公司因前述第三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 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 专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
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 予以披露。
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
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
……. 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 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 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 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 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 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 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