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84 股票简称:东山精密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二年十月
风险提示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计划的出资金额、出资来源、实施方案等要素属初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管理,本计划管理涉及的资产管理合同/信托合同未确认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
4、目前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尚未设立,未来可能存在因相关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资产管理产品无法实施的风险;
5、公司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公司经营业绩、经济形势及资本市场环境多种复杂因素影响。股票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计划。
3、本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公司相关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和监事会核实。
4、本计划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的份额为 1 元,本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10,000 万份。最终的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
5、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拟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并由其成立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等其他合法形式的资产管理产品,具体事宜由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该资产管理产品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20,000 万元,份额上限为 20,000 万份,并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1;或按照不超过 1:1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公司员工认缴资金全额认购劣后级份额。
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1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 号)的相关规定。
资产管理产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本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产品融资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资产,或者是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对于劣后级份额或者自筹资金,通过份额分
级或者融资融券,放大了劣后级份额或者自筹资金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或者自筹资金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公司股票跌幅。
在资产管理产品运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作为资管产品追加资金义务人或保证人,若发生资管产品单位总值跌破追加线或止损线,将履行追加资金的义务,或者为融资融券的融出本息提供连带担保、追保补仓等责任。因本计划拟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或认购劣后级份额,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6、出资参加本计划的人数不超过 400 人,主要包括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的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计划。具体人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7、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含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本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产品筹集资金总额上限 20,000 万元。按照公司召开董事会上一日收盘价 23.44 元/股计算,资产管理产品所能购买和持有的东山精密股票数量约为 853.24 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0.5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鉴于目前实际购买本计划股票的日期、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本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尚不确定。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将向参与本计划员工提供出资资金保本承诺。
9、本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为本计划
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后续经履行本计划草案规定的程序后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办理本计划的展期。
10、董事会提出本计划草案并审议通过后,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计划后 6 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取公司股票。
公司审议本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11、本计划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12、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风险提示......2
声明......3
特别提示......4
目录......7
释义......8
第一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9
第二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规模情况 ......10
第三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 ......12
第四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及变更和终止 ......13
第五节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5
第六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构 ......16
第七节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的处置和分配 ......20
第八节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及管理协议主要条款 ......22
第九节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23
第十节 其他事项 ......24
释义
本计划草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东山精密、公司、本公司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计划草案 指 公司《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董事会拟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并由
资管产品、资产管理产品 指 其成立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等其他合法形式的资产管
理产品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导意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管理办法》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股东大会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自本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股票
存续期 指 登记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资产管理产品名下之日起计
算存续期。
锁定期 指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股票登记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
的资产管理产品名下之日起算的不得进行股票交易的期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计划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系由
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目的
公司为专业的智能互联、互通核心器件提供商,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互联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产业发展根基不断夯实,消费电子板块基础扎实,新能源业务布局加速,新三年规划引领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基于本次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估值合理性的判断,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更好地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本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