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1-051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山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80 号文核准,东山精密向 20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3,294,850 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28.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89,225.5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350.00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86,875.5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
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13.21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6,395.3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9 号)。
二、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己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维信”)自 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0 年 8 月 6 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出
15 亿元(其中:公司使用 12 亿元、苏州维信使用 3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3 月 8 日,苏州维信提前将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 7,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提前将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7 月 26 日,苏州维信将剩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将剩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1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综上,截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用于为公司及苏州维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鉴于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东山精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天风证券对此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