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50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9日发出《关于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90,515,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56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50,341,6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556%;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174,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06%。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 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3,470,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3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袁永刚、袁永峰、袁富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4,973,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90,513,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90,513,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的议案》
议案 4.0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90,513,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时间》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表决情况:同意 590,513,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3、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90,513,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议案 4.04、审议通过了《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90,513,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99.9996%;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议案 4.06、审议通过了《股份锁定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90,513,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7、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90,513,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议案 4.08、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90,513,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46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69%;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9、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该议案为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