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0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合众思壮,证券代码:002383)自2017年1月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月5日、1月12日、1月19日、1月26日、2月9日、2月16日、2月23日、3月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2017-018、2017-019、2017-024)。2017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2017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此后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2017-037)。
2017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7】第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于2017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2017年8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6年9月修订)》等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说明的公告》等公告。
2017年9月23日、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23日、2018年1月23日,公司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关于本次重组方案具体事项的探讨、相关补充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宜,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同时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第七节 本次交易涉及的报批事项及风险提示”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