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7-08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合同金额调整或因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实际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同预计在 2017 年确认收入,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2017年6月,公司参股公司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
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与客户签署产品购销合同承接自组网项目。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公司承接以上项目的生产,与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8日及6月27日签署了委托加工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235,237,500元、464,783,40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累计签署合同金额1,177,968,700元。
一、 合同签署概况
2016年10月27日,经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
思壮”或“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导航”)引进南京广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张鹏飞作为新增投资者,向北斗导航进行增资。北斗导航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资至15,151.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南京广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张鹏飞出资。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北斗导航的股权为33%。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8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7年3月15日,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注册全资子公司南京元博中
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博中和”)。
2017年5月4日及5月15日,公司与元博中和、北斗导航签署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金额分别为239,679,000元、238,268,800元,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7年6月,元博中和与客户签订了自组网产品购销合同。公司于2017年6
月8日及6月27日分别与元博中和签署委托加工合同,合同金额为235,237,500、
464,783,400元。
公司与北斗导航及其控股子公司元博中和累计签署合同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 合同金额(元) 合同名称 签署时间 披露日期 对外披露公告情况
北斗导航科 238,268,800 委托加 2017/5/15 2017/5/16 2017-074《关于签订
技有限公司 工合同 重大合同的公告》
南京元博中和 239,679,000 委托加 2017/5/4 2017/5/16 2017-074《关于签
科技有限公司 工合同 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南京元博中和 委托加 2017-087《关于签
科技有限公司 235,237,500 工合同 2017/6/8 2017/6/28 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南京元博中和 464,783,400 委托加 2017/6/27 2017/6/28 2017-087《关于签
科技有限公司 工合同 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合计 1,177,968,700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委托加工合同累计1,177,968,700元(含本次签署合
同金额),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70,283,594.44元,年均合同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0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
以上,本次合同签署需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新开发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388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鹏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NK12A6K
经营范围:无线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制、销售电子产品;软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研制、销售无人机产品;传感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元博中和为公司参股公司北斗导航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不存在类似业务的交易。元博中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元博中和于2017年3月15日成立,目前处于建设中,
尚未实现收入。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为元博中和的母公司,截至 2016年 12
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2,844.96万元;负债总额为3,620.12万元;净资产
为9,224.8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1,173.87万元,净利润为511.38万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资产结构合理,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2017年6月8日签署合同明细
合同名称 金额(元) 签订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1 39,737,500.00 2017年6月8日
委托加工合同2 42,500,000.00 2017年6月8日
委托加工合同3 48,875,000.00 2017年6月8日
委托加工合同4 51,000,000.00 2017年6月8日
委托加工合同5 53,125,000.00 2017年6月8日
合计 235,237,500.00
2、2017年6月27日签署合同明细
合同名称 金额(元) 签订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1 36,192,150.00 2017年6月27日
委托加工合同2 38,097,000.00 2017年6月27日
委托加工合同3 39,155,250.00 2017年6月27日
委托加工合同4 40,213,500.00 2017年6月27日
委托加工合同5 41,271,750.00 2017年6月27日
委托加工合同6 42,330,000.00 2017年6月27日
委托加工合同7 43,388,250.00 2017年6月27日
委托加工合同8 44,446,500.00 2017年6月27日
委托加工合同9 45,504,750.00 2017年6月27日
委托加工合同10 46,563,000.00 2017年6月27日
委托加工合同11 47,621,250.00 2017年6月27日
合计 464,783,400.00
3、合同双方
委托方(甲方):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合同标的及金额:便携式数据一体化移动基站,合同总金额分别为
235,237,500.00、464,783,400元。
5、合同内容
(1)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如甲方未在本合同签
订时提出原材料要求,视为放弃选用原材料要求,由乙方自行选择原材料。
(2) 乙方对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交货后第5日起计算。
6、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35个或265个日历日内交货(交货时间如有临
时变动,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
(3) 交货方式:由乙方直接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地点, 买卖
双方签署《到货验收交接单》,同时当场交付货物,合同设备一经签收交付,合
同设备的所有权以及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7、 加工费用
双方约定,加工费包含全部材料费、人工费、检测费及17%增值税。
8、结算方式
(1) 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 甲方在交货完成当日内或在交货完成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尾
款。
9、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质量、数量、交付期符合合同要求,若不符合合
同约定,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格产品。
(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合格产品,延迟交货三十日内,乙方每日
需支付本合同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或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追缴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同时乙方应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款并赔偿因逾期交货或合同不能履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甲方不得在中途无故取消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合同款项。若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合同款项,则甲方从应付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交货日期;如由此造成延期付款超过一个月或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追缴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生产成本及利润损失。
10、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参股公司北斗导航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元博中和与客户签订自组网产品购销合同,对公司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