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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9

蓝帆医疗: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分别与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就彼此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度将分别根据双方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均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与潍坊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潍坊市人民政府”)已将医养健康产业确立为重点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出台系列支持政策,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在医疗健康领域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社会资源和市场前景,双方本着立足长远、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的原则,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前
提下,决定在医疗大健康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潍坊市人
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与潍坊市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的初步意向性安排,是蓝帆医疗与
潍坊市人民政府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基本共识,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尚需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潍坊市人民政府

  2、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 99 号

  3、关联关系:蓝帆医疗与潍坊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潍坊市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潍坊市人民政府

  乙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拟合作内容

  (1)甲方将协调包括市县投融资公司、产业引导基金或其参股的子基金等,按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参与乙方或其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2)乙方将利用其在国内外的广泛影响力,积极推动医疗大健康相关产业项目落地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大健康、国际会展、国际医疗、研发中心、科创企业等项目,助力潍坊经济发展。

  (3)乙方将充分发挥资金、人才、创新成果等方面的优势,与甲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结合起来,拓展合作领域,加快产业布局,为建设“健康潍坊”作出积极贡献。
  (4)除上述合作事项外,双方还将根据实际情况,拓展其他项目的合作。

  3、合作机制

  (1)甲乙双方互为战略合作方,同意基于彼此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展开项目的合作开发。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在管理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指标、规划设计、行业准入等)、优惠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乙方将根据项目计划积极推进产业项目的落地事宜。

  (2)双方建立专班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沟通会,推进项目落地。

  (3)在项目推进时,双方同意进一步协商具体内容并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4、其他事项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修改、变更与解除,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三年。

  (3)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与临朐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临朐县拟将医疗大健康产业确立为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社会资源和市场前景,双方本着立足长远、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的原则,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决定在医疗大
健康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临朐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
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与临朐县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的初步意向性安排,是蓝帆医疗与临朐县人民政府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基本共识,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尚需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临朐县人民政府

  2、住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民主路 3268 号

  3、关联关系:蓝帆医疗与临朐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临朐县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临朐县人民政府

  乙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拟合作内容

  (1)甲方将协调包括县投融资公司、产业引导基金或其参股的子基金等,按市场化方式参与乙方或其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2)乙方将利用其在国内外的广泛影响力,积极推动医疗大健康相关产业项目落地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大健康、国际会展、国际医疗、研发中心、科创企业等项目,助力临朐经济发展。

  (3)乙方将充分发挥资金、人才、创新成果等方面的优势,与甲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结合起来,拓展合作领域,加快产业布局,为建设“健康临朐”作出积极贡献。
  (4)除上述合作事项外,双方还将根据实际情况,拓展其他项目的合作。

  3、合作机制

  (1)甲乙双方互为战略合作方,同意基于彼此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展开项目的合作开发。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在管理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指标、规划设计、行业准入等)、优惠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乙方将根据项目计划积极推进产业项目的落地事宜。

  (2)双方建立专班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沟通会,推进项目落地。
  (3)在项目推进时,双方同意进一步协商具体内容并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4、其他事项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修改、变更与解除,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三年。

  (3)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秉持“做医疗健康中国创造,为人类生命保驾护航”的企业使命,积极探求渠道、产品、战略等层面的合作共赢。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蓝帆医疗与潍坊市人民政府、临朐县人民政府的优势互补开展的战略合作,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医疗器械产业链中的优势,与潍坊市、临朐县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结合起来,拓展合作领域,加快产业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在医疗大健康领域进一步市场开拓和产业升级,对公司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分别与潍坊市人民政府、临朐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彼此双方就本次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最终能否签署正式协议及正式协议内容与《战略合作协议》是否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如下: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公司与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正在履行中,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未来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与潍坊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2、与临朐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3、《董事长审批单》。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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