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
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4名,代表股份308,957,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780%。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名,代表股份255,251,9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45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13名,代表股份53,705,7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2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18人,代表股份68,971,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48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305,778,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11%;反对3,009,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41%;弃权16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793,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912%;反对3,009,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305,738,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80%;反对3,050,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3%;弃权16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752,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324%;反对3,050,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224%;弃权16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52%。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05,757,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3%;反对3,023,9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7%;弃权17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772,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607%;反对3,023,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843%;弃权17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5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05,756,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38%;反对3,029,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4%;弃权17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770,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585%;反对3,0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916%;弃权17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98%。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307,165,4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9%;反对1,370,5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6%;弃权42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7,17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016%;反对1,370,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872%;弃权4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13%。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331,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1%;弃权1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468,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9201%;反对3,331,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295%;弃权17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04%。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05,730,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3%;反对3,054,9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8%;弃权17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744,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204%;反对3,054,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292%;弃权17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04%。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05,738,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80%;反对3,050,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3%;弃权16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752,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324%;反对3,050,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224%;弃权16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52%。
9、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鉴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239,940,845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5,700,7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54%;反对3,282,6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2%;弃权3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655,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1922%;反对3,282,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593%;弃权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84%。
9.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305,641,6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67%;反对3,239,8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6%;弃权7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655,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1922%;反对3,239,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973%;弃权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05%。
9.03 监事薪酬方案
鉴于股东宗秋月女士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9,50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05,632,1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67%;反对3,282,6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5%;弃权3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655,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1922%;反对3,282,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593%;弃权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84%。
9.0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鉴于股东钟舒乔先生、张永臣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 290,350 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05,351,3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7%;反对3,282,5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4%;弃权3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656,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1924%;反对3,282,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592%;弃权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