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 1 号单一资金股信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箭股份”或“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 1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泰达宏利”)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5,649,301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23%。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泰达宏利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获配股份数量(3875 万股)的 50%;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收到泰达宏利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
知函》。截至 2020 年 3 月 9 日,泰达宏利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
计划减持双箭股份股票 7,767,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7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来源:认购双箭股份非公开发的股份(2016 年)。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17 日 8.06 500,000 0.1215%
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24 日 8.02 95,200 0.0231%
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25 日 7.67 639,808 0.1555%
竞价交易 2019年10月11日 7.68 735,098 0.1786%
竞价交易 2019年10月14日 7.72 881,100 0.2141%
竞价交易 2019年10月18日 8.00 200,000 0.0486%
竞价交易 2019 年 12 月 2 日 7.73 200,000 0.0486%
泰达宏利 2019 年 12 月 3 日 7.65 200,000 0.0486%
竞价交易
竞价交易 2019 年 12 月 4 日 7.71 200,000 0.0486%
竞价交易 2019 年 12 月 5 日 7.76 200,000 0.0486%
竞价交易 2019 年 12 月 6 日 7.84 264,516 0.0642%
竞价交易 2020 年 1 月 9 日 8.31 100,000 0.0243%
竞价交易 2020 年 2 月 27 日 8.47 854,970 0.2077%
竞价交易 2020 年 3 月 9 日 8.63 2,697,100 0.6553%
合计 7,767,792 1.8873%
泰达宏利自最近一次(2020 年 2 月 29 日)披露双箭股份权益变动报告书起
至本次减持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 0.6553%。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649,301 6.23% 17,881,509 4.34%
泰达宏利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5,649,301 6.23% 17,881,509 4.34%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二、相关说明
1、泰达宏利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满后,泰达宏利持有公司股份 17,881,50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34%。泰达宏利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