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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远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6

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15:00至2018年5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1266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国耀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526,8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6,526,8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5%;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9,7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二)、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三)、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四)、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五)、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六)、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九)、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冯辕先生宣读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2017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李友道律师、陈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高律股字[2018]第501-20号】。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