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7日上午9:15至2023年4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干渠桥以北。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前方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5,825,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944%。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1,319,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08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05,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2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4%。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264,87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42%;反对
94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78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975 %;反对 94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64,87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42%;反对
94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78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975 %;反对 94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64,879,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42%;反对
94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8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975%;反对94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 意 264,879,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42%;反对9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8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975%;反对94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 意 264,879,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42%;反对9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8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975%;反对94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 意 264,879,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42%;反对9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8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975%;反对94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 意 264,878,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8%;反对94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7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63%;反对94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2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 264,884,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63%;反对
94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78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1138 %;反对 94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8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简鑫琦、高霞律师现场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