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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79 深市 宏创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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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创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宏创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2022年6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鲁证监函〔2022〕
158号),认为公司未在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累计达到上一期净利润10%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要求公司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二)2022年3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57号),认为公司对政府补助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5条的规定。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并吸取本次信息披露工
作的教训,加强了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公司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其他监管文件

    (一)2017年6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15号),针对2017年4月至5月期间,公司股票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等现象,请公司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3个月以来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公司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17年6月21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

    (二)2018年3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54号),请公司对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18年3月10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具体详见《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三)2018年11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97号),请公司对鲁丰北美股权转让事宜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18年11月29日针对该关注函作出了相关
回复,具体详见《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四)2019年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司监管二处向公司出具《关于宏创控股拟收购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请公司对收购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19年2月1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

    (五)2019年2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44号),请公司对披露公告称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以自筹资金收购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19年2月21日针对该关注函作出了相关回复,具体详见《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六)2020年12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613号),请公司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21年1月6日针对该关注函作出了相关回复,具体详见《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七)2021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司监管二处向公司出具《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请公司对是否存在通过自身或关联方控制账户进行中小股东投票情况等相关问题
进行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深入分析后,于2021年8月9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相关回复。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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