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0-07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2.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8,142,140 股
3.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35 元/股
4.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10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 年 10 月 30 日;
2.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35 元/股;
3.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
4.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5.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 10 人,授予数量 8,142,140 股,具体数量分配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数比 占公司股本总
数量(股) 例(%) 额比例(%)
范迪曜 董事、常务副总经 1,073,690 12.63% 0.12%
理、财务总监
刘 佶 董事、副总经理、董 939,470 11.05% 0.10%
事会秘书
陈邦明 董事、副总经理 939,470 11.05% 0.10%
黄 文 副总经理 984,220 11.58% 0.11%
石雨生 副总经理 984,220 11.58% 0.11%
赖昌洪 副总经理 850,000 10.00% 0.09%
殷 磊 副总经理 984,220 11.58% 0.11%
张宗伟 党委书记 357,900 4.21% 0.04%
谢海根 生产总监 626,320 7.37% 0.07%
黄如红 财务总经理助理 402,630 4.74% 0.04%
预留 357,896 4.21% 0.04%
合计 8,500,036 100% 0.92%
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时间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 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142,140 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期间,在公司内部 OA 公示的《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四、本次授予是否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五、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日前 6 个月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出具了《崇义章源
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0】3-109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止,
公司实际已收到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19,134,029 元。由
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系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故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1.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2.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49,574 0.10% 8,142,140 9,091,714 0.98%
无限售条件股份 923,217,862 99.90% -8,142,140 915,075,722 99.02%
股份总数 924,167,436 100% 0 924,167,436 100%
3. 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予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未新增股份,故本次股权激励对以往年度每股收益并未产生影响。
2020 年 11 月 2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已完成。
八、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说明
1.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6.0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
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
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500,036 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2%,最高成交价为 5.1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3 元/
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39,917,309.91 元(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 4.70 元/股。
2. 关于激励股份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5 元/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142,140 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的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为20,783,280.91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九、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