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24-7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 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师、总会计师。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 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奖惩事项;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
会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工程师一名、总经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
济师一名、总会计师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下列职权: 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财务总监;
……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
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对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向总经理 总经理负责,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章程全文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均修改为“股东会”。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