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1-38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董事会同意补选马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马春华先生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马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马春华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马春华先生简历:
马春华先生,1969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
持有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资格。曾任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证监会上市部职员、西南证券总裁助理、泰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证资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国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石河子国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春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马春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