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1-34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0455 号),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4,723,821.97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48,886,426.23 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7,276,021.19 元。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根据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0 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0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同时,基于考虑公司 2021 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为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为,综合考虑公司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客观、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