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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2

国创高新: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0-43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1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1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8 日;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吕华生先生;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
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共计代表股份
288,805,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178%。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288,737,10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10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
份 68,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7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68,4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075%。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赵力国、李映雪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793,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58%;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793,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58%;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793,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58%;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793,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58%;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56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793,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58%;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56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793,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58%;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793,5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9958%;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56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赵力国、李映雪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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