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0-13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雅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
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2 号),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雅超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3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
公司近日收到彭雅超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彭雅超先 生已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彭雅超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3 月 3 日 4.04 20,531 0.002%
合计 20,531 0.002%
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及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2,125 0.009% 61,594 0.007%
彭雅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125 0.009% 61,594 0.0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的股份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彭雅超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彭雅超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