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4-059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股权激励计划
对象周常清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0,000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元/股。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
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3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随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
料。
2013年11月2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
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2013年12月17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
2014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
2014年1月1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513万股,授予日为2014年1月7日,授予价格
为3.6元/股,授予对象共50人。
2014年7月3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14年4
月24日公司总股本219,1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3元(含税),合计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6,573.9万元;同时,以2014
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219,13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股本10股,共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219,130,000股。股权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513万股调整为1,026万股,公司股本总数由21,913
万股增至43,826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
定期,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1月7日,因此,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未解锁。鉴于原激励对象周常清因个
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下
列原因离职(包括不在国创高新及其子公司任职的情况)的,其已解锁的标的股
票继续有效,除本条另有规定外,尚未解锁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
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约的;(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
合同未到期,因本计划第三十六条第(2)项以外的个人原因被辞退的;(3)激
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和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
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将对周常清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
项目 内容
回购股票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票数量(股) 120,000
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数量(股) 10,260,000
占股权激励标的股票的比例 1.17%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
回购单价(元) 1.8
回购金额(元) 216000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一)回购数量
周常清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60,000股,并按时足
额缴纳了认购款项。根据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14年4月24
日公司总股本219,1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元(含税),合计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6,573.9万元;同时,以2014年4
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