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 126 号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宋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志刚先生、黄雪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本次提名的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由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 126 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刚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曾
任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装总公司项目经理、技术核算部副部长,威海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监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志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雪莹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会计
师职称。曾任山东会计之家材料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威海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威海海景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威海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运营管理部经理。现任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黄雪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黄雪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