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 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亲属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收到监
事张永胜先生出具的《关于亲属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获悉张永胜先生之子张逍先生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买入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卖
出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逍先生构成在窗口期 买卖公司股票、短线交易的行为,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股) 成交价格(元/股) 成交金额(元)
2023 年 7 月 27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1,500 7.93 11,895
2023 年 8 月 4 日 集中竞价 卖出 1,500 8.60 12,900
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披露《2023 年半年度报告》,张逍先生上述交易行为违
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 定,并且构成短线交易行为。张逍先生通过上述交易共计盈利人民币 1,005 元。
截至目前,张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张永胜先生及张逍先生亦积极配合、 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1、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张逍先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买卖股票是其本 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 益的情形。张永胜先生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亲属公司经营相关信息。
张永胜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深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张逍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张永胜先生和其子张逍先生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张逍先生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张逍先生本次短线交易共计盈利人民币 1,005 元,已全部上缴公司。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合规培训和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张永胜先生出具的《关于亲属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张逍先生的交易记录。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