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7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 87,7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7,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211,981.14 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788,018.8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
瑞华验字[2019] 34010002 号验证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下同)。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海高新支行 37050170620100001124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由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公司分别以增资和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020 年 1 月 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44,000 万元,拟使用
募集资金 37,978.80 万元为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其中 2020 年 1
月 20 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20,000 万元。2020 年 1 月
21 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11,978.80 万元。2020 年 2 月
28 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6,000 万元。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705017062010000112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70188000098703,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里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3366,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与本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2 年 10 月 15 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
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5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存单号码/账户号码 募集资金余
额(含利息)
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70000058913 3,283.00
份有限公司 司威海高新支行
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70000058991 1,200.00
份有限公司 司威海高新支行
3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7050170620100001124 150.77
份有限公司 司威海高新支行
4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0094082 1,000.00
限公司 司威海分行
5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0094084 1,000.00
限公司 司威海分行
6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0093596 1,000.00
限公司 司威海分行
7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0093600 1,000.00
限公司 司威海分行
8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8170181000070238 9,410.00
限公司 司威海分行
9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8170188000098703 10.39
限公司 司威海分行
10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817850601419000196 4,312.14
限公司 公司城里支行
11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817820201421003366 5,214.90
限公司 公司城里支行
12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70000059006 5,000.00
限公司 司威海高新支行
13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7050170620100001125 82.90
限公司 司威海高新支行
合计 32,664.11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5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5,978.80
加:累计利息收入 7,493.28
减:募投项目投入-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56,807.02
募投项目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银行手续费 0.9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2,664.11
减:待支付项目尾款 2,672.68
扣除累计利息收入及待支付项目尾款后募集资金余额 22,498.15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减少了项目开支。
2、因部分项目投入采用募集资金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产生较多的贷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